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的癥狀是什么?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怎么治療?

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的癥狀是什么?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怎么治療?

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

  飲酒是一種頗為悠久而普遍的生活習慣和社會風俗,如今卻越來越成為世界各國重要的公共衛生問題。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mentaldisorderscausedbyalcobol)由飲酒引起,可在一次飲酒后發生,也可由長期飲酒成癮后逐漸出現或突然停飲后急劇產生癥狀。除精神障礙外,往往伴有軀體癥狀和體征。

目錄

1.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的發病原因有哪些
2.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容易導致什么并發癥
3.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有哪些典型癥狀
4.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應該如何預防
5.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需要做哪些化驗檢查
6.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病人的飲食宜忌
7.西醫治療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的常規方法

1.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的發病原因有哪些

  一、發病原因

  1、乙醇代謝基因對酒精濫用和酒依賴的影響乙醇主要在肝臟中由兩種活性酶順序代謝。乙醇脫氫酶(ADH)將乙醇轉換為乙醛,乙醛脫氫酶(ALDH)將乙醛轉換為醋酸。某些亞洲裔人飲酒后會出現臉紅、頭痛、心悸、眩暈和惡心等表現,屬于飲酒后的不適反應,稱為“臉紅反應”。這種反應與ALDH的失活變異,血液和組織中乙醛蓄積有關。與其他種族相比,亞洲人較低的酒依賴發病率和較高的戒酒率,有些學者認為“臉紅反應”可保護這些人避免發生過量飲酒和酒相關性問題。

  2、由于酶是由基因直接指導生成的,因此從基因水平研究酒依賴患者與正常對照之間乙醇代謝酶的變異情況,可幫助了解這些酶基因在酒依賴發病中的作用,有助于對酒依賴發病機制的深入探討。大約50%的中國人和日本人屬于無活性ALDH2基因型,但是僅2%的中國人和日本人發生酒依賴。ALDH2等位基因的“突變型”和“野生型”分別命名為ALDH2*2和ALDH2*1。盡管ALDH2活性降低或許有助于解釋亞洲人群中以及亞洲人群與非亞洲人群之間的酒依賴發病率不同,但是歐美裔和非洲裔個體中事實上不存在遺傳性ALDH2活性缺乏的現象則不能幫助說明這些人群之中或之間存在的差異。

  3、ADH的遺傳變異對ALDH2活性缺乏與飲酒之間的相互關系也起一定調節作用。ADH活性高與ALDH活性低作用相同,可使飲酒后血液中的乙醛濃度升高并可加重“臉紅反應”之不適癥狀的發生。人類有6種ADH基因(ADH1-ADH6),研究已經證實僅ADH2和ADH3具有遺傳多態性;由ADH2*2和ADH3*1等位基因編碼合成的是高活性的ADH。Thomasson等(1991)對臺灣男性酒癮組與非飲酒組的研究發現,非飲酒組的ADH2*2和ADH3*1等位基因頻率與酒癮組相比顯著增高。沈漁?等(1997)對中國漢、蒙、朝鮮、鄂倫春4個不同民族酒依賴與正常對照的研究發現,在不同民族中影響酒依賴發生的保護因素不同:朝鮮族和漢族基本一致,主要是ALDH2基因起保護作用;在蒙古族中是ADH2基因發揮主要作用;而在鄂倫春族則是ALDH2和ADH3基因共同發揮作用。這些研究證實,盡管ADH多態性對酒依賴的影響與ALDH相比作用較弱,但這兩種乙醇主要代謝酶的遺傳變異確實與酒依賴的發病風險相關。

  4、盡管存在遺傳因素,文化背景對飲酒與ALDH2活性缺乏之間的相互關系也有影響作用。Goedde等(1992)報道,韓國、日本、中國人群中的ALDH2活性缺乏比率相同。但是Helzer等(1990)研究發現即使韓國人群中具有相對較高的ALDH2活性缺乏比率,在韓國的男性中,符合DSM-Ⅲ-R診斷標準的酒濫用與酒依賴的發病率已高達42.8%。這一研究結果提示鼓勵酗酒的文化背景因素可以克服ALDH2活性缺乏導致的生理毒性作用(Reich等,1994)。Nakavatase等(1993)對居住在南加利福尼亞日裔美國人的大學生和普通職員進行了“快速臉紅反應”和飲酒行為之間相互關系的研究支持此論點。在兩組樣本中,快速臉紅反應均與過度飲酒率減低相關,但有趣的是其快速臉紅反應的保護作用在兩組樣本中存在差異。

  5、遺傳因素影響酒依賴形成的證據

  (1)家系研究:從古希臘時起,人們就多次注意到酒依賴患者有家族聚集性。近年的研究證實,與酒依賴病人有血緣關系的家庭成員中酒依賴的患病率高于一般人群,酒依賴者一級親屬患酒依賴的危險性比對照組高4~7倍。酒依賴的家族聚集特點與具有遺傳成分的疾病相吻合,但家系研究并不能證明酒依賴有遺傳基礎,因為共同的家庭環境對飲酒行為也有很大的影響。相比之下,雙生子研究和寄養子研究由于控制了家庭環境因素的影響,因而可以區分遺傳因素與家庭環境因素在酒依賴發生中的作用。

  (2)寄養子研究:將幼兒與生身父母分開,寄養于無血緣關系的養父母家中,如果寄養子攜帶有對飲酒障礙易感的基因,則他們成年后出現酒濫用或酒依賴的傾向更大,從而使研究者能夠區分開遺傳-環境因素的相互作用,分析兩個因素各自所起的作用。

  ①在丹麥寄養子研究中,寄養子在出生后6周內即被送到無血緣關系的親屬家中撫養,隨訪時年齡22~45歲。55名生身父母患酒依賴(其中85%為父親)的寄養子中,有18%符合酒依賴的診斷標準,而78個生身父母不是酒依賴的對照組寄養子中,只有5%符合該標準;患酒依賴的生身父母自己撫養的兒子與寄養出去的兒子相比之間酒精中毒患病率類似。其他寄養子研究也得到類似的結果,表明若生身父母為酒依賴病人,則其子女不論生活于哪種家庭,患酒依賴的危險性都增加2.5倍。

  ②Cloninger在瑞典做的交叉撫養研究表明,酒依賴的遺傳易感性存在兩種類型,Ⅰ型和Ⅱ型。Ⅰ型酒依賴男女均可患病,嚴重程度比Ⅱ型輕,與父親或母親成年以后患輕度酒依賴有關。由于有遺傳易感性的個體是否發生酒依賴及其嚴重程度受出生后環境因素影響,Ⅰ型被認為受環境因素的限制。Ⅱ型酒依賴程度較嚴重,明顯受到遺傳因素的影響,相對地不受環境因素影響。這一類型只見于男性,起病早(多在少年期起病)。此外,Ⅱ型酒依賴的特征是有攻擊及違法行為,其生身父親也有類似的特征。最近,有人又提出了第3種類型的酒依賴,這一類型與Ⅱ型類似,明顯受遺傳因素影響,但與反社會行為無關。

  (3)雙生子研究:這種方法是將單卵雙生子患酒依賴的一致性(一致率)與雙卵雙生子進行比較。由于單卵雙生子的遺傳素質完全相同,可以認為雙生子之間的差異是環境因素影響造成的。而雙卵雙生子之間的差異同可能受遺傳、環境或二者共同影響。若酒依賴有遺傳基礎,在環境影響相同的情況下,單卵雙生子的一致性將高于雙卵雙生子。

  Cadoret(1990)復習了13篇以前發表的雙生子研究后報道,總體看來,單卵雙生子飲酒行為和酒依賴的一致性高于雙卵雙生子。有些研究表明,分開撫養的雙生子的飲酒行為也彼此相似。這些結果證明,遺傳因素確實參與了酒依賴的形成過程。McGue等在雙生子研究中考慮了性別和年齡的影響,發現在男性中,起病年齡早的酒依賴明顯受遺傳因素影響,起病年齡晚的酒依賴及女性飲酒問題受遺傳的影響較小。

  6、酒依賴的神經電生理改變據中國研究資料,酒依賴者腦電圖異常的比率為35.0%~85.1%,主要表現為彌漫性δ、θ波,散在或陣發性尖波、棘波,波幅降低,調節、調幅差,誘發試驗欠敏感;飲酒史越長、酒量越大則異常率越高,但經過治療和減少酒量可以使腦波異常有所改善。酒依賴者中檢查腦干聽覺誘發電位(BAEP),發現有異常,表現為Ⅲ、Ⅳ、Ⅴ波潛伏期延長,Ⅲ-Ⅴ峰間期延長。部分CT檢查示有腦萎縮。酒依賴者中檢查視覺誘發電位,發現視覺誘發電位潛伏期延長,波幅降低,主波群異常,晚成分出現率低,周期性不明顯及側性優勢消失。

  7、社會文化心理因素在酒依賴發生中的影響

  (1)社會習俗:1979年在山東莒縣陰河大汶口文化墓葬中,發現了釀酒、貯酒和飲酒用的陶器,由此推斷在距今五千年前的夏禹時代中國人已開始制酒、飲酒。在漫漫的歷史長河中,飲酒不但成為朝堂上的禮儀慶典、宗廟中的祭祀活動、文人墨客的淺吟低唱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深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婚喪嫁娶、年節團聚,都會飲酒助興。飲酒成為中國社會能夠普遍接受的一種行為,在一些特定場合,成為必不可少的。少數文化對飲酒持排斥態度,如伊斯蘭教義認為飲酒是一種罪惡,故此在伊斯蘭社會中,酒依賴者甚少。

  (2)大多數文化在接受飲酒行為的同時,又對飲酒行為做出某種規范,這些規范一般會起到防止飲酒過度造成危害的作用。如漢族社會對女子飲酒持反對態度,因此女性飲酒比例相對較低。又如中國自古便有“酒德”一說。在《尚書·酒誥》中提到“飲惟祀”(只有在祭祀時才能飲酒);“無彝酒”(不要經常飲酒);“執群飲”(禁止民眾聚眾飲酒)及“禁沉酒”(禁止飲酒過度)。

  (3)中國一些少數民族如云南佤族、海南黎族崇尚豪飲,敬老待客皆貢之以酒。這些少數民族以往所飲的酒類飲料多為家釀米酒,酒精含量不高,故能夠連飲數升不醉。與外界接觸漸多后,酒精度數高的蒸餾酒開始流行,而豪飲的方式不變,因此酒精伴發的各種損害更易出現。

  (4)中國社會的另一個獨特現象是以酒為藥,將酒精飲料賦予各種醫療功能。中國醫學典籍《黃帝內經》中曾提到“自古圣人之作湯液醪醴,以為備而”。意思是古人之所以釀造醪酒,是專為藥而備用的。李時珍的《本草綱目》中輯藥酒方達69種。直至現在,市場上輕而易舉可以見到不少標明各種醫療功效的“藥酒”。這種飲酒祛病強身的觀念,對老年飲酒的作用不應低估。

  (5)經濟因素:酒多釀自谷物,因此在經濟困乏的年代,酒飲料成為奢侈品,供應短少,飲酒所帶來的問題相應也較少。如中國在1952年,全國年酒類產品銷量64.6萬噸,人均消耗酒飲料不足1kg。到了1996年,全國釀酒廠家超過5萬,從業人員達2000萬,年產白酒790萬噸,人均酒類飲料消費量達10kg左右。供應量的增加,供應品種的豐富,客觀上促進了飲酒行為的增長。

  (6)心理因素:McClelland及Kalin研究飲酒方式,得出這樣的結論,男性之所以飲酒,是為了獲取主觀上的力量感:在生理上感覺由酒精引發的溫暖感,在心理上體驗酒后的強健與優越,在社交上體驗到他人對自己的敬意。

  (7)Horton在20世紀40年代使用跨文化研究的方法研究了飲酒的行為。他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結論至今仍有意義。他指出“酒精飲料最主要的功用是可以減輕焦慮”。由此有人提出藥物依賴者有某些特殊的性格特征:如適應不良、過度敏感、沖動性、對外界耐受性差、不顧及社會關系及社會義務等。但是到目前為止,尚不能確定有一種特殊的有成癮傾向的人格存在。

  二、發病機制

  1、酒精代謝酒精除少數通過胃壁吸收外,多數通過小腸吸收到達血液。一般來講,吸收越快、在血中存留的時間越長酒精的效應也越大。酒精90%通過肝臟代謝,在肝臟經乙醇脫氫酶(ADH)氧化為乙醛,再經乙醛脫氫酶(ALDH)氧化為醋酸,最后氧化為二氧化碳和水排出體外。只有10%經肺和腎臟排泄。60kg體重的人平均每小時可代謝10g~12.5ml酒精。

  2、酒精對中樞神經系統的作用首先是皮質下釋放表現,患者興奮、話多、自控能力下降、易激惹、行為異常;隨后出現動作精確性差、步態不穩;最后出現中樞抑制,從嗜睡到昏迷,嚴重者可因中樞抑制而死亡。

  3、個體素質

  (1)遺傳因素:家系研究發現,酒依賴病人血緣親屬中患酒依賴者高于一般人群,而酒依賴病人一級親屬患酒依賴的危險性較普通人群高4~7倍。雙生子研究發現,酒依賴的同病率,單卵雙生明顯高于二卵雙生。寄養子研究發現,后代嗜酒與血緣父母嗜酒關系密切,而與寄養父母嗜酒關系不密切。另有研究發現,起病年齡較早的男性酒依賴患者受遺傳因素影響明顯,起病年齡較晚和女性患者受遺傳因素影響較小。

  (2)生化因素:東方人如中國人、日本人、越南人、印尼人,體內乙醛脫氫酶較西方人低,飲酒易引起乙醛在體內積聚,釋放出胺類物質,產生臉紅、頭痛、頭暈、嗜睡、嘔吐和心動過速等不良反應,因此酒依賴發生率較西方人低。

  4、心理因素有人指出,嗜酒者病前人格特征常為被動、依賴、自我中心、易生悶氣、缺乏自尊心等。依據行為學理論,飲酒可以使焦慮、憂傷等負性情緒明顯緩解;另外飲酒可以使飲酒者獲得主觀上的力量感、生理上的溫暖感、心理上的強健與滿足感,因此飲酒行為很容易被固定下來,久之就會成癮。

  5、社會文化因素中國釀酒、飲酒已有五千余年歷史,在節假日以及慶典、聚會上飲酒已成為一種習俗。中國還有以酒浸藥的習慣,將酒賦予各種醫療功能。而且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對酒的需求量在不斷增加。這些都促進了飲酒行為的增加。

  6、酒精導致的軀體損害過度飲酒可導致軀體、心理、社會多方面嚴重損害,內臟系統、神經系統損害很明顯。酒精是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劑,酒中毒時可使血腦屏障通透性增高,所以酒中毒所致成的中樞神經系統損害既廣泛又嚴重。進入組織的酒精排出體外非常緩慢,故有不少酒中毒患者可經常處于中毒狀態。神經系統損害如末梢性神經損害,癲癇和小腦病變,罕見伴發癥如視神經萎縮,基底神經節中央灰質出血、共濟失調,更加持久方式可以有癡呆等。此外頭部外傷在酒依賴患者較常見,可能由于危險意外事故而致成殘廢。過度飲酒的軀體伴發癥,營養障礙很多見,可見肝硬化、胃炎、胃潰瘍、腎硬化、心肌炎,以及急、慢性膽囊炎,特別是由于酒精所致肝臟損害的比率不斷增加。在英國統計在1959和1975年間由于酒中毒所致肝硬化病例每年患病率在所有肝硬化中增加了1/2到2/3(Saunders,1981)。此類患者死于肝硬化的危險性約10倍于一般均值(Williams和Davis,1977)。1995年,在美國與酒精有關的死亡有10萬例,占死亡原因的第4位。除上述直接中毒對某種組織的效應以外,它們還伴有飲食差,如缺乏蛋白質和維生素B。患者一般還忽略健康,可能導致對感染的易感性。如急慢性感染,還可有軀體伴發癥如貧血、肌病、心肌疾患、結核病等。過度酗酒者的下一代如胎兒可產生胎兒酒綜合征(fetalalcoholsyn-drome)表現為初生兒低體重、低智能、生長和發育的嚴重損害。

  7、酒精導致的心理改變酒精依賴還可導致人格改變,如自我中心傾向增強,義務感、責任感、道德感減低,如對家庭、工作缺少關心照料、很少顧及親屬和家庭,對工作疏懶不負責任,玩忽職守。不少見品德標準降低。還可由于性功能障礙(最多是陽萎、早泄等),致使夫婦關系緊張或破裂,還可見產生對性對象的嫉妒觀念或嫉妒妄想。過分飲酒者還不少見焦慮或抑郁狀態。一些國家報道慢性酒中毒病人約有6%到20%的人有自殺行為(Rit-son,1977),出院病人中約有8%的人在1年以內自殺身亡(Kessel和Grossman,1965)。1993年的研究表明,24%~35%的自殺者血液酒精水平陽性。

  8、酒精導致的社會損害美國統計1996年有32萬人因與酒有關的交通事故而受傷,1.7萬人死亡。其他意外傷害如跌傷(包括墜落致死)、溺斃、燒傷等,也有相當高的比例與飲酒有關。酒與暴力犯罪包括人身攻擊、強奸、兒童虐待、兇殺有較多關聯性。1990年初所做的1項研究顯示,60%的兇殺案罪犯在行兇時是喝過酒的。1992年的1項調查提示,25%的強奸犯在案發前飲過酒。慢性酒中毒也與高離婚率、分居率有密切關系。酒精相關問題也可帶來經濟上的損失,在1995年,美國因酒精濫用、酒精依賴及其他相關障礙而花費的金錢達1665億美元,其中醫療護理225億,飲酒伴發的生產力損失1193億,飲酒伴發的其他損失上如交通事故、火災及犯罪處置247億。

2.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容易導致什么并發癥

  1、酒精具有對肝臟的直接毒性效應,而大量飲酒繼發的營養不良可加重這種效應。有的酒精中毒者會發生不可逆性肝功能損害,由此影響糖原儲存,干擾糖原代謝,致易發生低血糖。

  2、酒精的直接作用以及所伴有的營養缺乏(尤其是硫胺素)可引起常見的周圍神經退行性病變及腦損害。也可能會引起一種心肌病變("腳氣病性")心臟病,出現高排血量心衰,并會因為電解質失衡而產生心臟傳導系統的紊亂。

  3、酒精性心肌病可能是酒精對心肌的直接毒性效應,與營養狀況無關。其臨床表現為心臟擴大及充血性心力衰竭,病理表現為彌漫性心肌纖維化與心肌肥大,伴有糖蛋白浸潤。

  4、酒精對胃液分泌的效應有關,分泌量增多,酸度增加,而胃蛋白酶卻較低,誘發胃炎。

3.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有哪些典型癥狀

  一、酒依賴、酒精依賴

  又稱為酒精成癮,是指由于反復飲酒引起的對酒渴求的1種特殊心理和生理狀態,表現為對酒精強烈的渴求和經常需要飲酒的強迫性體驗,可連續或周期性出現,停止飲酒常出現戒斷癥狀,恢復飲酒則這類癥狀迅速消失,因此酒依賴者存在對酒精的精神或軀體依賴,酒依賴者為了謀求飲酒后的精神效應或避免停酒產生的戒斷綜合征而不斷飲酒,有的酒依賴者常在清晨飲酒(晨飲),或隨身帶酒頻繁飲用,他們對酒精往往耐受性高,飲酒量大,為了飲酒常影響社會功能,大多數酒癮者都曾多次試圖戒酒卻以失敗告終。

  二、酒精依賴綜合征

  首先由Victor及Adams(1953)所描述,是指這類人有強烈和迫切的飲酒渴求,在完全或部分停止飲酒后所出現的一組癥狀,如感到坐立不安或出現肢體震顫,惡心,嘔吐,出汗等癥狀,恢復飲酒這類癥狀消失。

  三、Edwards等(1977)指出酒精依賴綜合征有下述特點

  1、飲酒的強迫感,一經開始飲酒則不能停止。

  2、固定的飲酒模式,正常飲酒者的飲酒可因時因地而異,而酒精依賴者必須定時飲酒,以解除或避免戒斷癥狀的出現。

  3、飲酒成為一切活動的中心,如飲酒已影響事業,家庭,社會和娛樂等。

  4、耐受量增加,對正常者有影響的血酒精濃度,酒依賴者可不受影響,故還繼續飲酒,耐受性增高是依賴性加重的重要標志,在依賴性形成后期,耐受性會下降,只要少量飲酒也會導致精神和身體損害。

  5、戒斷癥狀反復出現,長年累月的超量飲酒和1周數次大量飲酒,每當血濃度下降,戒斷癥狀即出現,最常見的早期癥狀是急性震顫,涉及手,腿,和軀干,以致不能舉杯,扣衣扣,情緒激動,易驚跳;常有惡心,嘔吐和出汗,一經飲酒癥狀即刻消逝,否則持續數天,如進一步發展,則可有短暫的錯覺,幻覺和視物變形,發音不清,最后可有癲癇發作或震顫譫妄。

  6、以飲酒解除癥狀:只要繼續飲酒就可解除戒斷癥狀的發生,故很多患者一早醒來即飲酒,這是由于夜間睡眠時間長血中酒精濃度下降,“晨飲”對診斷酒依賴有重要意義,為了白天繼續解除戒斷癥狀,患者常攜帶酒瓶隨時飲酒。

  7、戒斷后重飲,嚴重依賴者在戒斷一個時期后,可在數天內又恢復酗酒原狀。

  (1)酒精依賴者對酒的體驗:酒精依賴的患者多數體驗飲酒初期心情愉快,酒后喜歡交往,緩和緊張,有這樣敏感素質的人更促使用酒進行社交,緩和緊張情緒或疲勞,這樣,漸漸形成每天不斷酒,但尚可在相當時期內,在一定時間飲一定量的酒,保持一定體力,以適應社會正常活動的需要,并滿足個人飲酒的渴望,這種可保持飲酒者飲酒量的長期均衡的飲酒,稱之為“習慣性飲酒”(habituation)或“穩定嗜酒癖”,這種狀態往往不被社會或醫務工作者作為酒依賴者,但當這種均衡狀態被慢性酒中毒等因素所打破時,患者為了防止發生戒斷癥狀而強烈或強迫性渴求飲酒所伴隨出現的尋酒行為明顯亢進,這就成為典型的酒依賴患者。

  (2)精神依賴性(psychologicaldependence)是指對酒的渴求,早期是對酒的一般渴求,由早期的一般渴望到出現明顯軀體依賴,這一時期的精神依賴為輕度的,當發展為嚴重的軀體依賴時,患者恐懼戒斷癥狀,則出現強烈和強制的飲酒渴求,導致不可遏制地搜尋酒的行為,此時,戒酒的決心和誓言化歸烏有。

  (3)軀體依賴性(physicaldependence):軀體依賴是指反復飲酒使中樞神經系統發生了某種生理,生化變化,以致需要酒精持續地存在于體內,以避免發生特殊的,稱之為戒斷綜合征的病征,戒斷綜合征是指對酒已形成軀體依賴,一旦中斷飲酒,即可出現一定的軀體和精神癥狀。

  ①酒精依賴癥狀有輕有重,取決于諸多因素,如飲酒量,酒的種類,飲酒的時間及方式,種族及個體素質等,酒依賴患者的判定,應結合文化背景進行,在某些不受酒量,時間和場合限制均可飲酒的國家和地區容易陷于酒依賴,如果飲酒量,時間及場合不顧及文化背景的允許而隨意追求飲酒的,則往往是已陷入了酒依賴的患者,此時飲酒行為由多樣變得單調,每天或幾天總是用相同方式飲酒,決心設法控制,但總是控制不住,這種渴望進一步發展使飲酒成為一切活動的中心,強烈的飲酒欲望使之處于連續的飲酒狀態。

  ②由于精神和生物狀態的變化,患者對戒斷的輕微癥狀都極敏感,即使晚上痛飲后,第2天晨起血中酒精濃度降低就可出現戒斷癥狀,患者通常飲用相當于純酒精50ml的酒,約30~60min內可減輕或消失戒斷癥狀。

  (4)戒斷綜合征(withdrawalsyndrome):Victor(1973)將戒斷綜合征分為早期戒斷癥狀和后期戒斷癥狀,早期癥狀當患者停止飲酒時感到一種難以控制的飲酒欲望,同時會出現一系列軀體癥狀,如常先出現焦慮,不愉快,抑郁情緒,同時伴有惡心,嘔吐,食欲缺乏,惡寒,出汗,心悸,脈頻和不整,高血壓等自主神經癥狀,還可有睡眠障礙,如噩夢,睡眠淺,入睡困難等,這些癥狀往往是輕度戒斷癥狀或戒斷的早期癥狀,停飲7~8h后出現四肢軀干的急性震顫,震顫是酒依賴者戒斷的典型癥狀之一,靜坐不能,易激動和驚跳,常有惡心,嘔吐和出汗,可持續數天之久,若飲酒則迅速消失,停飲24h后可出現短暫的錯覺,幻覺,視物變形,甚至癲癇發作,3~5天后可發生震顫譫妄,因此慢性酒精中毒患者常晨起手指及眼瞼震顫,嚴重者可出現不能咀嚼和站立不穩,這種震顫可由于活動或情緒被激惹而出現或加重,又可由于飲用一定量的酒在數分鐘內減輕或消失,這也是與其他震顫鑒別之點,幻覺癥和痙攣屬于慢性酒依賴性精神障礙,根據Victor的臨床經驗大部分發生在戒酒后48h以內,因此可認為屬于早期戒斷癥狀之一。

  (5)震顫譫妄(deliriumtremble):一種短暫的中毒性意識障礙狀態,常發生于長期飲酒突然停飲72~96h后,Vietor把它作為酒依賴患者后期戒斷癥狀之一,常伴有肢體震顫或抽搐,出現錯覺,幻覺,片段的被害妄想或驚恐,有沖動行為,亦可有發熱,心率增快等自主神經功能亢進癥狀,發作一般持續3~4天,以熟睡告終,對發病過程不能回憶。

  (6)耐受性(tolerance):是指飲用原有的酒量達不到期待的飲酒效果,為了得到期待的效果必須增加用量,這種耐受性在臨床檢查時,患者常表達為:“飲用以前的量已效果不大”或“以前喝醉的量現在不醉了”,依賴者對酒耐受性的增加緩慢,程度中等,因此,耐量不像嗎啡那樣急劇上升,最多不過是初期酒量的幾倍,耐受性一般在青壯年達到平均的高水平,爾后隨中毒的加重及年齡增長耐受性降低,到了中老年期繼續下降,這時酒依賴者覺得“陶醉”感被剝奪,為了追求“真的醉感”可發生連續飲酒發作,這是長期酒依賴患者常見的臨床像。

  (7)長期酒依賴者的某些行為特征:不分時間,場所在短時間內大量飲酒,酒量持續每天可超過純酒精150ml以上,雖多次宣稱斷酒而不能中斷,為了追求“真的陶醉感”進一步對醉酒狀態的親和性增強,患者連續幾天飲酒,不吃,不喝,也不洗漱,甚至大小便于身上,與外界隔絕來往,一直飲到身體脫水,即喝水也要嘔吐,不能再飲酒而終止,這以后數天處于嚴重戒斷狀態,不久又陷于飲酒狀態,這種反復飲酒稱連續飲酒發作,也有長期酒依賴患者出現飲酒→醉酒→入睡→清醒→飲酒→醉酒→入睡,反復這樣的飲酒周期,此種飲酒形式稱“山型”飲酒,“連續”和“山型”飲酒是酒依賴患者飲酒方式的單調達到了極端狀態。

  (8)聯用其他藥物問題:西方國家中,酒依賴者多聯用其他活性物質,如海洛因,鎮靜催眠藥等,中國目前發現主要與鎮靜催眠藥合用。

  (9)身體并發癥:酒依賴患者中,多見營養不良和各種軀體并發癥,各種軀體并發癥的發生頻率由于診療情況或國情極其不同,歐美國家的死因統計中,心臟疾患者猝死的危險因子中酒依賴是重要的,在日本因酒引起的疾病中,占第1位的是肝臟疾患,如酒精性肝炎,脂肪肝,肝硬化等,中國根據酒依賴者住院調查的有關報道以肝臟疾患,消化道疾病為主。

4.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應該如何預防

  要積極宣傳酒精對人體造成的危害,提高人群的整體認識水平,嚴禁未成年人飲酒,加強法律監督和檢查工作,提倡生產低度酒,控制或禁止烈性酒的生產:

  1、重視和加強有關酒害的精神衛生宣傳工作,尤其宣傳文明飲酒,不勸酒,不酗酒,不空腹飲酒,不喝悶酒,提倡移風易俗,以飲料代酒,并應減少職業之便伴發的酒依賴者。

  2、早期干預國外的經驗對于嚴重酒依賴的地區,盡早篩選出有酒問題的人,對其講解有關酒的衛生知識,如說明男女每周應不超過多少酒量及與酒的軀體損害和社會家庭問題的關系,給病人發放簡單的有關知識的小冊子,大約經過5min的簡單干預,半年后隨訪中,每個被干預的人約降低1/3飲酒量,如果綜合醫院的醫護人員及基層的衛生工作者都能積極進行這樣的干預,將對預防有滿意的效果。

  3、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控制和禁止未成年的少年飲酒,同時應健全并加強這方面有關法律的宣傳和檢查的力度。

  4、提倡國家生產低度酒,減少或停止烈性酒的生產,打擊非法造酒,冒牌劣質酒等違法行為。

  5、及時治療某些軀體疾病或精神疾病,避免以酒代藥所導致酒依賴。

5.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需要做哪些化驗檢查

  1、如合并有消化系統疾病及腎功能損害時,則顯示這類疾病的實驗室檢查陽性結果。

  2、如合并有消化系統疾病及腎功能損害時,則顯示這類疾病的輔助科室如B超等檢查改變,酒依賴者腦電圖異常的比率為35.0%~85.1%,主要表現為彌漫性占δ,θ波,散在或陣發性尖波,棘波,波幅降低,調節,調幅差,誘發試驗欠敏感;飲酒史越長,酒量越大則異常率越高,但經過治療和減少酒量可以使腦波異常有所改善,酒依賴者中檢查腦干聽覺誘發電位(BAEP),發現有異常,表現為Ⅲ,Ⅳ,Ⅴ波潛伏期延長,Ⅲ-Ⅴ峰間期延長,部分CT檢查示有腦萎縮,酒依賴者中檢查視覺誘發電位,發現視覺誘發電位潛伏期延長,波幅降低,主波群異常,晚成分出現率低,周期性不明顯及側性優勢消失。

6.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病人的飲食宜忌

  1、積極宣傳酒精對人體造成的危害,提高人群的整體認識水平,嚴禁未成年人飲酒,加強法律監督和檢查工作,提倡生產低度酒,控制或禁止烈性酒的生產。

  2、重視和加強有關酒害的精神衛生宣傳工作,尤其宣傳文明飲酒,不勸酒,不酗酒,不空腹飲酒,不喝悶酒,提倡移風易俗,以飲料代酒,并應減少職業之便伴發的酒依賴者。

  3、急性期最好是禁食,通過靜脈補充水分、營養成分以及電解質;病情緩解后,可給患者細軟少油的米湯、稀粥、面以及淡茶水、果汁等,這些食物既易于消化吸收,又可補充熱量和維生素,脫水過多者應補充水分。

7.西醫治療酒精伴發的精神障礙的常規方法

  一、解毒治療

  1、戒酒,對明顯酒精依賴患者不僅一定要在住院條件下進行,而且早期最好在封閉病房中進行。這一方法是為了對抗常出現的嚴重的戒斷綜合征,另一方面為了對抗早期戒酒階段非常艱難的、痛苦的而易于重新飲酒的渴求。戒酒應該是立即的,完全的,而逐漸減酒會增加戒酒的難度。從長遠利益出發,戒酒也應該是絕對的,而不應是控制地飲酒,只是那些嚴重酒依賴者,而且合并嚴重的軀體病或軀體狀況十分不佳,一次戒酒會發生嚴重反應或可能出現嚴重戒斷癥狀可考慮患者采用逐漸減酒,且一般時間不要過長。

  2、在解毒期治療的患者,最初應像軀體病患者一樣進行全面的神經病學和內科學方面的檢查,對電解質、心臟及血液循環功能應特別注意,合并嚴重的軀體病應及時處理。控制嚴重的軀體戒斷癥狀是解毒期的關鍵。

  3、苯二氮卓類藥物:首選苯二氮卓類藥物能較好地緩解和改善戒酒過程中出現的顫抖、抽搐、焦慮不安,甚至震顫譫妄等癥狀。此類藥物與酒精有交叉依賴作用,對心血管系統影響小,本身較安全,很少出現抑制呼吸、降低血壓的副作用,用量以不使患者出現戒斷癥狀為原則。中國常用的藥物有地西泮(安定)、氯氮卓(利眠寧)、阿普唑侖(佳靜安定)等,近年來也常用氯硝西泮(clonazepam,rivotril)注射。用藥量一般第1天應使患者無明顯戒斷癥狀為宜,如果出現過度睡眠,可少用1次,如果仍有明顯的戒斷癥狀,則應加大劑量。常用地西泮(安定)或氯硝西泮(氯硝安定)口服或注射。對于戒斷中出現的痙攣發作可給予地西泮(安定)10mg肌注或靜注,1次/2~4h,發作消失后不需繼續給藥預防。為了防止苯二氮卓類藥物的濫用及成癮,國外主張在控制了癥狀后的第2天開始遞減20%的藥量,一般5天減完。我們的臨床經驗,根據癥狀加量或減量,一般不超過7天,患者戒斷癥狀基本消失,藥物可漸停用。它對戒斷癥狀及慢性中毒的軀體及神經系統并發癥,應及時對癥治療。

  二、支持療法

  1、酒依賴病人,尤其嚴重慢性酒精依賴患者常常以酒代飯,導致營養不良,維生素缺乏,尤其是B族維生素缺乏,因此應給予營養支持治療。大量補充維生素B族和C。并及時補充營養,維持水電解質平衡。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采用促大腦代謝治療酒依賴病人,可減輕戒斷癥狀,對改善病人的營養狀況,改善記憶力都有較好的療效。28.75%谷氨酸鈉200ml三磷腺苷(三磷酸腺苷)0.1g輔酶A100單位維生素C3g10%葡萄糖500ml靜脈點滴,1次/d,30天為1療程。胰島素低血糖治療,對改善酒依賴病人的營養,減輕中毒及戒斷癥狀亦有較好的效果。中醫中藥,通過辨證論治可調理全身,采用耳針還可起到調肝健脾的作用并可改善睡眠。

  2、胰島素低血糖治療:10%葡萄糖500ml加入胰島素10~20mg靜脈點滴,并給大量維生素B族、煙酸等。對改善酒依賴病人的營養,減輕癥狀亦有效。

  三、心理治療

  1、支持性心理治療:酒依賴患者多不能認識自己酒中毒的危害性,常不能主動求醫及對抗治療,因此,醫生盡早幫助患者解除對抗治療的心理是十分必要的。這樣可提高戒酒的信心。醫生向患者說明形成酒中毒的原因、危害、及患者所表現的戒斷癥狀,使病人意識到他患的是一種疾病,并不存在過失問題,他有接受治療的責任,同時,使之認識飲酒對自己生活質量,對家庭、對社會的影響,說明戒酒治療的大體過程,以減輕或解除病人對戒酒治療的顧慮甚至對立情緒,取得病人合作是治療成功的關鍵。心理治療以達到戒酒并鞏固戒酒效果。

  2、行為療法:用阿撲嗎啡和催吐劑根堿厭惡療法,可使近70%的病人戒酒取得明顯效果。給病人皮下注射阿撲嗎啡后,讓病人聞酒味,當病人惡心欲吐時立即讓病人飲酒一杯,如此每天1次或隔天1次,連續10~30次后,即形成對酒的嘔吐反射。通過對酒產生厭惡而戒斷。有人認為應用戒酒硫的療效更優。戒酒硫可使乙醛脫氫酶活性下降,當病人用此藥再飲酒會使乙醛在體內聚積產生惡心、嘔吐、臉紅、心悸、焦慮等癥狀,使之厭惡飲酒。一般1次戒酒后5天不能飲酒,若大量飲酒會產生乙醛綜合征,每天口服1次,可連用1~3周。

  3、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對于早期戒斷癥狀一般不需要用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如果有明顯的精神癥狀,并可能對患者及周圍環境造成影響,可用小劑量抗精神病藥物治療,如小劑量氟哌啶醇,一般癥狀消失則可馬上停用。對于持續存在的酒精中毒性幻覺癥及嫉妒妄想,可持續用小劑量的抗精神病藥物。有報道,酒精中毒性幻覺癥對抗精神病藥無效時,改用苯二氮卓類藥物可取得效果。對于抑郁癥狀可給予抗抑郁藥。對痙攣發作的戒斷癥狀可給予地西泮(安定)10mg肌內注射或靜脈注射,每2~4小時1次,發作消失后不需繼續用藥預防。震顫譫妄狀態時,努力使病人安靜,并可采用常溫人工冬眠治療,14天為1療程。給予對胃無刺激的流質食物及多種維生素,尤其是豐富的B族維生素,糾正水電解質的失調,對不安、恐懼及痙攣可給予地西泮(安定)30~60mg/d,如幻覺、妄想遷延成慢性可給予小劑量抗精神病藥,以最小劑量達以最好療效的短期使用為宜。同時治療合并癥。對于急性、明顯的精神癥狀,中國常采用小劑量氟哌啶醇快速注射治療,療程通常1~2周為宜。

  4、綜合治療:治療酒依賴僅采用單一方法較難得到滿意效果,常常用2種或2種以上的治療同時進行,如采用斷酒、支持療法、對癥治療等同時進行的綜合治療,才能得到較好的療效。